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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飞、熊琪、郑艳娟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9-11-25 14:48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孟广军 王蔚 马晓雨 查凡凡  犯罪嫌疑人肖飞、熊琪、郑艳娟涉嫌集资诈骗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深圳鼎鸿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犯罪嫌疑人陆诗、谢新凯、王林(均在逃)以及犯罪嫌疑人肖飞、熊琪、郑艳娟,以为客户在相关外汇投资平台上代炒外汇为由,向社会上的不特定人群进行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润回报的名义吸收投资款,经查,涉案金额高达55亿。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徐检察官

    联系电话:0755-25868731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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