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耿兴徐 通讯员甘晓辉 王蔚 马新萍 李文丽 9月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圳举行了“一院一品”检察开放日活动龙岗专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余新喜副检察长、龙岗检察院邱伯友检察长等领导在德政路10号的龙岗检察院正门,迎来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28位省、市人大代表。
下午3:30,活动准时开始。与会人员在背景板前,集体合影留念。
随着龙岗检察院检察员的介绍,代表们了解了龙岗检察院在智慧检务、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知识产权、认罪认罚及扫黑除恶等工作上的创新、亮点、成绩。
之后,代表们来到五楼会议室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龙岗检察院付正权副检察长主持了听证会,他简要介绍了听证会的程序,并宣布了相关注意事项。
这是一起商业贿赂案件,3名嫌疑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名嫌疑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辩护人、区工商联代表先后发表了意见。受邀发言的刘辉代表、曾迈代表、陈锦花代表、吴滨代表,从涉案金额、是否退赃、索贿情形、自首情节、谅解书出具的标准等方面,分别给出了各自独立的建议。
广泛听取意见后,龙岗检察院付正权副检察长表示,相关意见,将在处理本案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观摩完听证会,代表们来到六楼会议室。本次开放日的座谈会,在市检察院余新喜副检察长的主持下正式开始。
会议首先播放了宣传片《推动认罪认罚 龙检在行动》,以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认罪认罚案件为引子,介绍了龙岗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试点到全覆盖,并通过社会公益服务制度等创新,实现了精准化量刑、提升司法权威的良好效果。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则应坚持以证据为中心。”龙岗区检察院邱伯友检察长说道,从把好“提前介入关”、“审查逮捕关”、“审查起诉关”、“出庭公诉关”及“审判监督关”,向代表们汇报了龙岗检察院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探索与实践。
最后到了代表发言环节。
有代表对观摩听证会畅谈了切身感受:
“听证会不是事先定好了调子再来做,大家畅所欲言,可以是专业意见,也可以非专业意见。很真实、很较真,并不是走过场。”
“通过听证会,让我们不同专业、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对不起诉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多的了解,感觉收获满满。”
“感谢检察院开放的态度,听证会是见证法治社会的新形式,既通过听取代表意见知晓了人民的心声,又让我们代表受到了普法教育。”
有代表从检察工作各方面对深检君提出了真诚的建议:
“捕诉一体改革很好,建议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超期超容羁押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应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检察机关不是单纯加大抗诉力度,而应强调依法行使抗诉权…”
“高检院近期发布了人民监督员的新规定,建议在不起诉案件等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还有不少代表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参加今天的活动,在底下很受感动。看到了深圳检察机关的大格局,看到了你们的担当…”
“深圳检察机关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一直走在前列,希望你们继续保持干事业的精神状态,各项工作能够继续领先…”
“以审判为中心,是一个划时代意义的刑事司法改革。”会议最后,余新喜副检察长诚挚地说,“深圳检察机关将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处理好三个关系,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一是检审关系,以审判为中心,不是以法官为中心,而是以庭审实质化为中心;二是处理好控辩关系,要树立控辩平等的地位;三是处理好检警关系,发挥好监督把关的关键作用……”
虽然早已过了预定时间,会议仍在继续,正如余新喜副检察长所说“代表们的关注和支持,是我们工作奋力前行重要的力量源泉。”让我们携手同行,不负初心、不负美好新时代!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