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原党委委员、统战委员犹元昭(副处级)违规为其女儿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问题。2017年9月,犹元昭通过关坝镇民政部门和坪坝村开具虚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使其女儿违规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1500元。2018年12月,犹元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2.南川区骑龙镇社保所工作人员陈贵挪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款问题。2018年3月至5月,陈贵利用职务之便,将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46户70人的筹资款12870元,挪用于其父亲生病买药和自己生活费用开支,直到2018年7月才将参保资金存入区社保局指定账户。2018年12月,陈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桐岭村村委会原主任冉秀才、村支部原书记冉俊华、原综合服务专干董泽安私分集体林权转让费及骗取山坪塘资金等问题。2012年5月,冉秀才与冉俊华、董泽安三人私分桐岭村4571亩集体林权转让费217000元,冉俊华分得73000元,冉秀才和董泽安各分得72000元。2014年上半年,冉秀才和冉俊华以县农委已修建的“梯子岩”拦河坝项目作为“梯子岩”山坪塘项目骗取山坪塘工程项目款50000元,两人平分。2006年至2017年,冉秀才以虚假资料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3906.5元。2006年至2018年,桐岭村村委为农户统一办理银行卡领取退耕还林补偿款,冉秀才代领五位村民银行卡未及时发放,将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偿款共计10090元占为己有。2018年7月,冉秀才、冉俊华、董泽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被追缴。
4.綦江区赶水镇风门村党总支原书记马朝碧套取土地复垦款、骗取种粮补贴款和收取好处费问题。2009年至2013年,马朝碧受赶水镇政府委托,协助镇政府从事风门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时,以四户村民的名义申请复垦,将四户复垦金共计859353元占为己有。同时,马朝碧在复垦过程中收受村民陈某某等人感谢费共计180000元。此外,2012年至2013年,马朝碧还通过伪造与村民杨某、刘某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虚构连片种植水稻155亩,骗取政府万元增收工程种粮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共计39349元。2018年8月,马朝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