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林梦棽 通讯员葛燕 为认真落实“平安守护行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行驶持续平稳,强化社会监督,繁塔派出所将近期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曝光如下:
简要案情:2019年4月7日00时许,赵某驾驶小型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滨河路“大力石油”门前与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时相撞,造成付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赵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夜间行驶未注意观察路况且车速过快,导致追尾正欲右转的电动三轮车。付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是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赵某应负该事故主要责任;付某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