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近日有群众多次向本刊举报称,三门峡市翱天石料厂(下称翱天石厂)在利益的驱动下枉顾法律法规,我行我素、破坏自然资源,陕州区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缺位,甚至淡然处之。为了解情况,本刊记者于1月8日赴陕州区进行实地走访。
生产现场:枉顾法律法规,我行我素破坏自然资源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陕州区硖石乡王家寨村的翱天石厂。记者看到,该石厂有两条生产线正在作业,成队的土方车在堆放场地川流不息,石厂在破碎、装卸等环节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石厂门前有一条新修的路,占地约10亩。沿着山路上行,记者看到一条将柏树砍伐后开辟出来的土路,该土路旁有一个写有“封山育林”的石碑。沿着土路可直通翱天石厂开采区,记者看到该石厂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削坡工艺开采。
“这家石料厂在环保、国土、林业、安监等方面就没有一样合格的。”知情人告诉记者:“现在三门峡市处于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那些没背景的石料厂都被关了,只有他们仍然可以大肆扬尘。该石厂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未办理环评却已投产。另外他们厂门前的水泥路是占了耕地自建的,同样没有任何手续。我听乡政府的熟人说这家厂开采区面积是90000平方(米),所以他们长和宽应在300米左右,但是他们明显越界了。”
主管部门:监管缺位,石厂再次违法恢复生产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硖石乡政府。记者从硖石乡工办张主任处获悉,翱天石厂于2016年办理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知情人向记者所反应的“未办理环评的生产线”原本是另外一家采石场,由于其手续不全而停业。2018年翱天石厂将该采石场收购,该生产线至今未办理环评。同时张主任告诉记者,翱天石厂采矿许可证所显示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909平方公里。与知情人所述一致。
硖石乡国土所宋所长称,翱天石厂门前的水泥路系该石厂所建,该水泥路没有土地使用手续。除已投产的两条生产线之外,翱天石厂还准备建设第三条生产线,但由于该生产线没有任何手续,故没有开工建设。
次日记者分别赴陕州区环保、安监、林业、国土等主管部门,并将翱天石厂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破坏植被、占用土地及涉嫌越界开采问题反应至上述部门。
针对记者所反应的翱天石厂破坏植被问题,林业局答非所问,回复称“翱天石厂具备采矿许可证,如对采矿许可证有疑问可联系国土局”。
环保局称,已受理记者所反应的问题,将对翱天石厂进行处罚,责令其拆除设备。但关于处理翱天石厂时间大概需要多久,以及以往对翱天石厂是如何监管的等问题,环保局拒绝透露。
3月7日,群众再次向记者反应称,翱天石厂已恢复生产,国土所宋所长所说的“第三条生产线”已即将建成。记者当天下午来到陕州区后,看到群众所反应问题基本属实。
次日记者分别向三门峡市环保、安监、林业等部门反应。
上述三个部门均表示将督促陕州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如记者所反应问题属实,对翱天石厂绝不姑息纵容。
其中陕州区环保局称,已将翱天石厂做断电处理,同时将对其进行处罚。记者问到,能否提供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环保局称“找找看吧”。
3月11日,记者向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豫峰递送了采访提纲,朱局长至今未向记者回复。
3月13日,记者接群众举报称翱天石厂再次违法恢复生产,进行疯狂排污……
专家评论:层层失职致使政令不畅,“绿水青山”难保
据悉,生态环境部已将三门峡市列入蓝天保卫战重点督查区域。其督查内容中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包括:是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是否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是否存在拒不停产或未完成整治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
三门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8日印发的三环攻坚办[2019]1号文显示,1月5日、1月6日陕州区两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排放量不降反升,三门峡市环境攻坚办要求陕州区政府对两家企业实施停产。同时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加强现场检查和督导,确保污染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坚决杜绝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和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问题。
3月6日,河南省应急厅发布应急管控通知。通知显示,三门峡市实施重度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III级响应管控措施。
对此有专家称,三门峡市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守护好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头等大事,丝毫不能松懈和怠慢。然而在环保高压态势下,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并没有收敛,部门不作为致使虚假整改屡见不鲜。公开信息显示,陕州区翱天石厂的有关问题在陕州区显然不是个案。若长此以往,“绿水青山”将不复存在。这样的情况,归根到底是由于各个监管部门层层失职、监管不力,最终导致国家一系列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在陕州区无法执行。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