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汪凌云 陈林 陈卢美报道 1月23日,上饶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上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公安分局,联合向公众发布上饶市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
记者获悉,上饶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为期两年,2019年是实施的第一年。1月21日,上饶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上饶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对禁放区域、场所范围做了具体要求: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东至饶北河、稼轩大道、丰溪河,南至新320国道、三清山机场,西至世纪大道、迎宾大道,北至沪昆高速、浙赣铁路,总面积190平方公里。其他县(市、区)参照划定禁放区域。城市建成区禁放区域外以下场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公园;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线路安全;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所在地;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县(市、区)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公安机关依据《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治安拘留处罚;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烟花鞭炮禁放从全国范围来看是一个大的趋势,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当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在空气中,会严重危害到人们的健康,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严重的危害,对一些疾病的发生或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雾霾天气多发季节里,让人更加不可忍受。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特别是春节集中燃放期间高发期间实行禁燃限放,可明显改善空气质量。
监测数据表明,2018年春节我市中心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后,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环境空气质量较2017年同期空气质量均有明显好转:除夕当天PM2.5日均值为87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25.6%,空气质量由2017年的中度污染降低为轻度污染;正月初一PM2.5日均值为14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9.9%,空气质量由2017年的重度污染降低为中度污染;正月十五PM2.5日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29.5%;2018整个春节期间PM2.5小时最大值为22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PM2.5小时最大值为566微克/立方米,下降61.1%。禁燃限放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