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石家庄市市级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将通过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对因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欠薪逃匿等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情况,政府进行先行应急垫付。办法指出,市级应急周转金的支付额度按每人不高于当地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垫付,最高不超过所拖欠工资的20%;如有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度提高额度。市级应急周转金的垫付使用,由处置欠薪案件的责任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使用,由责任部门负责发放,并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记者史自强)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7日 13 版)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