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2018年上半年,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甘于被“围猎”的领导干部有3名,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次使用这一新表述是在今年4月。
值得注意的是,自6月22日至7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继刊发5期“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系列文章,聚焦“围猎”领导干部的类型、危害、成因等各个方面。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中央此举意在向“围猎”与甘于被“围猎”者亮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而要解决背后的畸形官商“朋友圈”问题,则需要从制度上厘清权力边界,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土壤。
通报3名干部甘于被“围猎”
最新一名被通报甘于被“围猎”的领导干部是李良仕,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6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李良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经查,李良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
通报还说,李良仕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热衷于吃喝玩乐,扭曲选人用人政治导向,破坏所任职的国有企业政治生态,长期与不法商人勾结,甘愿被“围猎”,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
在被通报之前,李良仕已经退休两年。
李良仕,现年66岁,江西丰城人,曾任丰城矿务局副局长,萍乡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5年8月,李良仕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直至2016年2月退休。
2018年3月,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李良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接下来,因涉嫌受贿犯罪问题,李良仕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良仕之前3天,另一名领导干部也被通报甘于被“围猎”,他就是四川省旅投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兰蓉记。
经查,兰蓉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决定职工出国培训变相公款旅游等。
通报还称,兰蓉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甘于被“围猎”。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发现,今年上半年,总计有3名领导干部被通报甘于被“围猎”。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兰蓉记被通报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之一,题为《对涉嫌行贿犯罪的涉案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同样是在3天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之二,题为《坚决追缴通过行贿获取的不法利益》。随后,每隔几天就会刊发出一篇文章,直到7月5日刊发第五篇,也就是最后一篇文章《惩办行贿与惩办受贿应并重》。
对此,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围猎”是一种对政治生态产生极大破坏的现象,也会对党员领导干部造成十分消极的影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正是在“围猎”过程中一步一步走向了腐败的深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一系列文章解读剖析‘围猎’现象,一方面说明这种现象仍然存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加大力度整治‘围猎’现象,防止‘围猎’行为继续蔓延。”宋伟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也说明领导干部被“围猎”是当前腐败的重要形式,危害很大,直接影响着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进程。因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目的在于警戒各级领导干部防止被“围猎”,也是希望引起社会公众对这类现象的关注和监督,压缩官员被“围猎”的生成空间。
在官商之间筑起“防火墙”
“围猎”一词,本意是从四面合围起来捕捉动物,用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是指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干部。“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系列文章之二这样解释说。
该文章还梳理了党的十八大后被“围猎”落马的官员的类型。
投其所好型。一些“围猎者”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有的官员喜欢赌,便在牌局上故意输钱以输送赌资;有的官员沉迷美色,就设下美人计……
温水煮青蛙型。“围猎者”在和官员的交往中,往往从细微入手,很可能一开始仅仅是吃饭喝茶送点小礼品,继而事无巨细都能主动帮官员妥善料理。
利益交换型。该类型又包括权力输送、金钱输送等。权力输送是指利益集团将自己手中的某些特殊权力送给某些官员,以此“围猎”官员手中的权力,达到这两类权力主体的相互输送、互通有无,甚至形成攻守同盟,将本来非法的利益合法化。
曲线救国型。对一些具有一定抵制诱惑能力,或因位高权重而难以被“围猎者”轻易接触到的官员,则迂回包抄,从官员外围入手,选择其家属、子女、司机等进行“围猎”。
利用影响型。有的商人热衷于架天线、抱大腿、找靠山,经常以不经意的口吻把大领导挂在嘴边,为自己营造气势,对官员施加影响,达到“围猎”目的。
“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系列文章之三则分析了受贿行贿何以滋生的原因:包括社会心理、逐利动机、惩处力度不够、监督缺失。
那么,我们该如何从制度上防止领导干部被“围猎”呢?
宋伟的建议是,一是加大对关键少数“一把手”的监督,建立更加严密有效的权力制约制度体系,筑牢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大对“围猎”干部的惩处力度,继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三是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并完善相关制度,从而减少“围猎”行为的发生。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严防权力运行制度漏洞是防止领导干部被“围猎”的根本之策,因此,必须将领导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到合理的程度,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让行贿者没有“围猎”官员的机会。
杜治洲认为,同时,从行贿者的角度来看,需要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行贿者付出巨大的代价。需要指出的是,针对行贿人的黑名单制度比针对单位或公司的黑名单制度更为有效,因为前者可以进行更加精准有效的追责,避免行贿人将进入黑名单的公司重新包装以逃脱惩罚。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净化畸形官商“朋友圈”,还是需要从制度上厘清权力边界,铲除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土壤,划定领导干部正常交友明确而具体的边界。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