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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县对涉违案件“零”容忍

2018年2月底将强制拆除龙湾雨林谷违建

2018-01-15 15:03 来源:祖国网

    《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王谊通 黄亮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相关部门认真对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源头治理,举一反三,积极推动案件的整改落实。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涉及保亭龙湾雨林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将于2018年2月底前强制拆除涉事违法建筑。
    该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起案件为业主鲁某与雷某私自在公共绿地上搭建违法建筑,2017年7月17日该县规委会已经对当事人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2017年9月13日该县相关部门联合对其下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鉴于该当事人长期不在海南,并拒绝返回保亭配合处理,该县相关部门于2017年9月30日向县政府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这种违法建筑保亭始终持‘零容忍’态度,根据县政府批复,保亭将对涉事违法建筑限期在2月底进行强制拆除。”保亭县副县长孙国培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7年8月至9月,保亭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问题3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8件,一般案件28件,涉及噪音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已办结的有30件,办结率83.3%。48家涉案企业,责令整改38家,立案处罚7家,关闭取缔3家,处罚金额26.37万元。已办结的30件移交案件污染源均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中。(稿件来源保亭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李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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