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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社区矫正 创新生态修复“新路径”

2025-03-27 15:18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尚蓓蕾   3月24日,在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在开展一次特殊的生态环境恢复活动。由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淅川县林业局、淅川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包括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在内的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在这里开展“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生态环境恢复活动。


  部门联动,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淅川县人民法院在审判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时,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生态修复性措施,将案件处理的关注点由重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扩大到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上。尤其是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后,继续跟进并协同林业部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将生态修复活动引入社区矫正,既是部门联动的一次生动实践,又是社区矫正方式的一种创新,实现了矫正教育与生态修复的双重目标。
  补植复绿,劳务代偿
  在此次活动开展中,法院、林业局、司法局相互配合,在法院组织下,林业局组织林业专家等技术人员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地踏勘进行林业作业设计,因地制宜选取了适宜栽植的柳树作为栽植的树种,并对基地栽植现场进行合理平整规划。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保护基地栽植现场参与补植复绿,开展劳务代偿。
  活动开始前,法院负责同志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缓刑制度相关法律知识、设立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司法局负责同志讲解了将生态修复作为社区矫正内容的意义,林业局负责技术的专家详细讲解了树木的栽植方法和技术要点。
  在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社区矫正对象分工协作,开展了补种树木、清理垃圾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作。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齐心协作,栽植百余棵树木任务顺利完成,原本荒芜的土地重新披上绿装。在补种树木的同时,社区矫正对象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内的垃圾予以清理,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
  调动各种力量,凝聚环保合力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既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的积极性,也丰富了社区矫正形式,参与此次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亲身参与生态修复工作,深刻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一名因盗伐林木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以前我只顾眼前利益而破坏了环境资源,缺乏环保意识,今天通过亲自动手栽植树木,才真正明白和体会环境资源保护的艰辛和不易。”
  淅川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生态修复活动,不仅对他们是一种劳动教育,也是组织参与公益事业,有利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这种方式,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自我改造。
  淅川县林业局表示,参与植树和绿化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形式新颖,更有利于倡导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义务植树,从而实现国土绿化目标。今后将采取多种方式定期组织类似活动,进一步扩大生态修复范围。
  淅川县人民法院表示,此次活动是生态修复性司法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不仅实现了生态环境的修复,还让违法者亲身参与其中,增强了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县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以更多举措推动生态修复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
  据悉,这是在第38届“中国水周”开展的活动之一,淅川县人民法院与淅川县林业局、淅川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的“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活动,不仅是一次生态修复的实践,更是一次府院联动的探索、创新,通过生态环境修复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的双重目标,共同呵护渠首碧水,筑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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