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的雪兔、狍子可不能随便抓,捕杀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咱们平时出去踏青、旅游,千万别打扰野生动物栖息、繁殖,也不能破坏它们的活动环境。” 民警在宣传台前,正耐心地向群众讲解野生动植物知识。
2025年3月3日是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阿木尔分局森保大队联合林业局资源科、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镇主要街道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大队民警在镇内主要街道设立宣传台,通过现场咨询、图片展示、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涉及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条款,科普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级别、具体分类,辖区内有哪些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动员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98份,悬挂条幅2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10人次。(刘文晶 张岩 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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