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万秋实 为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人员审判业务水平,提高案件审判质效,2月17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及八个法庭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业务培训会。本次会议由淅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王平主持,民一庭副庭长闫莉主讲,讲课内容围绕“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展开,民一庭及八个法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
会上,闫莉法官结合自己在审判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易忽视问题、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对比《民法典》与《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中新增、变更、细化部分,重点讲解了“无效婚姻”“同居析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的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与子女裁判规则”等内容。
在授课过程中,干警们认真听讲、记录,并表示本次培训准备充分、讲授详略得当、针对性强,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王平专委强调,台下潜心“研”,台上精心“讲”,课上认真“听”,课后及时“用”。审判业务培训会立足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通过交流学习、互动分享,全面提升了青年法官、法官助理的业务水平,提升审判质效。
下一步,淅川法院将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切实将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我院审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