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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公安民警送猫头鹰和红隼“回家”

2024-12-10 10:23 来源:《祖国》杂志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兵团第六师公安民警与辖区热心群众及时救助一只猫头鹰和一只红隼,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12月6日,奇台垦区公安局四厂湖派出所民警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红旗农场唐朝路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看,发现猫头鹰的翅膀和爪子有不同程度受伤,无法正常飞行,遂将其带回派出所,并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助,经确认,这只小家伙为一只野生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猫头鹰已由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带回管护,待其恢复至良好身体状态,且具备放生条件后进行放生。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鸟,看起来像鹰,不知道怎么处理。”近日,杨先生带着一只受伤的小鸟到第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军垦路派出所求助。

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这只外形似鹰的野生“小鸟”喙部尖细,背部、肩部和翅膀呈棕红色,且有黑褐色横斑,因左侧翅膀处有明显外伤,导致其无法正常飞行。经民警初步比对分析,该鸟可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民警对杨先生的救助行为表示肯定后,小心翼翼地将红隼放入纸箱并立即联系了第六师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目前,这只红隼已被第六师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带回进行专业救治,待其伤势得到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郭勇鸿 许竞文)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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