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3月11日下午14时42分许,桐柏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接到大河镇上河村群众刘某甲报警,称其被邻居刘某乙推倒致伤,请求派出所予以处理。接报后,值班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刘某甲躺在地上,其家人称已拨打120救护车到医院检查。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询问中双方各执一词,刘某乙称是刘某甲自己摔的,刘某甲称是刘某乙推搡倒的。随后,救护车赶到将刘某甲送医检查治疗。
民警在走访调查周边群众后,发现某家邻里门口安装了监控探头,可以还原双方当时发生争执的过程。经查,两家系隔墙邻居,只因院子向外出水问题多次发生过争执,积怨已久。当日上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进而产生冲突,相互推搡,刘某甲被刘某乙向后推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后仰摔倒,后背刚好压在一石头上,导致受伤。随后,民警到刘某甲诊治的医院调查,向其主治医生了解相关情况。几天后,刘某甲根据医生要求予以出院。
警方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遇到纠纷一定要冷静处理,不可情绪激动便采取过激行为。如双方无法协商,可及时寻求镇村相关部门介入解决,必要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处理。(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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