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9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埠江派出所接到报警,“警察同志,我办公室被人撬开强行进入”,埠江镇某企业负责人张先生报警求助,称自己在出差途中,在手机监控内发现厂内办公室门锁被人打开后进入屋内。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出动,快速赶往现场,阻止“入室盗窃”。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以刘先生为首的三人正在办公室门口等待,看到民警赶到,立即上前说道:“我们是这个厂里的股东”。民警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厂是由张先生和刘先生等一起合伙开办的,张先生是大股东,刘先生等三人是小股东,厂子的经营一直由张先生负责,最近厂子停产了,货物积压在厂里,三个小股东已经四年都没有分红了,三人便打算一起进到办公室里核对账本。
原来是虚惊一场,可是几位股东之间的矛盾也不容忽视,于是民警便联系张先生,让其先找个代言人来,大家一起商量该如何解决问题。随后张先生的妻子陶女士赶到厂里,大家在民警的劝说下,一起在会客室内协商问题。陶女士称刘先生等三人在几日前就已经将厂大门撬开,进入厂内将货物拉走许多,至今都不知道货物去向,而刘先生等三人辩称,将货物拉走也只是将其卖出,是身为股东应有的权利。民警针对双方关注的焦点,耐心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所在,应静下心来找到症结点,拉货前各股东应相互通气,不要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按照股东议事章程办理,都互谅互让,相互信任,把话说开,多沟通交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
警方提醒:相互之间的合作一定要以“信任”为前提,同时也不能只看到自己的努力,而忽视对方的功劳。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越做越好,越做越强,达到互惠互利,共赢成功!(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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