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盗窃发财不可取,被关铁窗两行泪。近日,河南桐柏公安民警快速侦破一起盗窃矿山用品案,盗窃者和收赃者均被抓获归案。
9月8日上午11时许,桐柏县公安局黄岗派出所接到辖区企业报警,称其石子厂的机器配件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局刑警大队,立即联合开展侦查工作。民警经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厂区及周边监控视频,初步确定了盗窃犯罪嫌疑人系一男子,穿着迷彩外套、黑色裤子和黑色运动鞋,戴草帽,驾驶一辆两轮无牌照的摩托车。但由于作案时间在9月7日夜间,该男子外表“伪装”严实,一时间无法辨别其真实身份。
民警经过多方调查、走访和视频追踪,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彭某,9月11日17时许,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讯问,彭某,男,55岁,黄岗镇某村人,起初拒不承认盗窃,称其系捡拾,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经过。9月7日20时许,彭某驾驶其摩托车来到某石子厂附近,对厂内的合金锤头实施盗窃,先将每个重约65公斤的锤头卸下,再用厂区内的小推车每次装载4个,分6趟共24个运到石子厂外的草丛里,由于合金锤头较沉重,彭某当晚只用摩托车载走了1个到家中,第二天早上5点多钟,其驾驶家中手扶拖拉机到石子厂外,将剩余的23个拉到其家附近,并装上之前那一个,这些设备共价值约3万余元,其拉至黄岗镇某废品收购站予以售卖3000余元。
警方提醒:企业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在出入口、偏僻角落等重要部位,安装防盗网、监控等设施,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人员看管,避免给盗窃分子可趁之机。废品收购商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收购来历不明的物品,且对收购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避免为蝇头小利进行销赃提供便利自己身陷囹圄。(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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