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成仁义在,可有人却买卖不成起贼心,甚至微信上公开“叫板”,结果两次实施盗窃,结果被警方“迎面”抓获。近日,河南桐柏公安民警成功破获一起买狗不成盗狗的案件,其中情节让人啼笑皆非。
8月15日14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接到回龙乡杨集村居民卜某电话报警,称其家一条牧羊“杜高犬”被人偷走,车辆已从被盗现场逃匿。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出动,并全面分析研判案情,进出发生盗案的该村仅有一条通车道路,盗窃者车辆极有可能与民警相向而行。果不其然,民警在赶往现场途中,发现一向外行驶的可疑车辆,民警随即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盘查。经盘查,该车辆上有两名男子和一条犬,该犬特征与报警人描述得很吻合,民警遂对两人予以控制带至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经查,男子陈某,53岁,驻马店市确山县竹沟镇人,无固定职业,平时使用私家车在县城周边跑出租为业。男子王某,65岁,同是竹沟镇人,系陈某的朋友。陈某有养狗嗜好,但不愿出高价购买,因回龙乡杨集村处于偏远地段,陈某想通过窃取手段得到该“杜高犬”,就萌生了趁中午村民午休期间盗窃的念头,遂实施了该起自导自演的盗狗闹剧。
原来,2019年卜某在抖音平台出资4400元,购买了2条幼“杜高犬”,如今已长大,自己放羊时作为护卫犬使用。2023年6月,陈某得知卜某养有一只会放羊的“杜高犬”,就通过熟人获取卜某的手机号,添加微信,二人建立微信好友关系。在微信上,陈某有意向出资1000元,购买卜某的“杜高犬”,但陈某要价6000元,双方因价格相差悬殊,未达成买卖。期间,陈某曾微信语音通话称:“如果狗不卖给我,过几天不见了啥都没有”。卜某以为是玩笑话,没有当真。7月15日,陈某驾驶车辆到达卜某家中,在卜某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拴在其门前树上的“杜高犬”拉走,恰好被卜某发现。陈某辩称只是来看看狗的状态和听话程度,随后驾车离开。8月15日中午,卜某午饭后将“杜高犬”拴在门前树下,自己在房屋内午休,14时许,邻居到卜某家中告知称“杜高犬”被人偷走了,卜某立即报警,偷盗者驾车逃离途中被民警抓获。
目前,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陈某的盗窃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被盗“杜高犬”的价值正在鉴定中,如达到刑事追究标准,将依法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案件正在按程序进一步办理中。由于王某参与情节特别轻微,对其依法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君子爱物,取之有道。莫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最终后悔莫及。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如发现被盗及时报警求助。警方正告有偷窃企图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刘振伟 肖书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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