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柏县毛集镇居民杨某醉酒后在微信群里无故辱骂交警,结果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6月28日凌晨12时59分,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村平安建设群”(微信群总共有500人)里辱骂交警。经调查,毛集镇某村51岁的居民杨某,当天晚上醉酒后,在“某村平安建设群”发布“毛集街某村老少爷们好,毛集住个交警队,交警**(脏话)的,没事就下来查……”等辱骂性语言,不仅煽动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抵触情绪,而且故意严重损坏公安民警的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值班民警联系无故骂人者杨某后,杨某遂以各种理由搪塞,并于次日借故外出,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
随后,民警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7月8日,杨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桐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询问,对其酒后在微信群里虚构事实、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进行忏悔,对之前的行为追悔莫及。目前,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桐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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