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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桐柏公安:业主物业“相对抗” 民警居中“来商量”

2023-03-22 16:25 来源:《祖国》杂志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和期待更高,业主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及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不断涌现,呈现多元化新型化趋势,妥善处理物业纠纷关乎社区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大大影响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近日,在“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中,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全警主动作为,积极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月20日下午,城郊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排查时获得线索,辖区某物业公司反映,有位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近两年,多次催促都不缴纳,双方已产生深刻矛盾,请求民警帮助解决。民警遂立即向该业主了解情况,却发现业主的情绪比物业管理人员更加激动,为了不使矛盾激化,民警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物业公司认为业主张某拖欠了近两年的物业管理费,而且催缴物业费时态度恶劣,业主张某则提出物业公司不能及时清理小区的化粪池和下水井,导致下雨天过后常常散发出恶臭气味,让人难以忍受。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在先,其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应当酌情减少物业服务费用,双方就应当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数额争执不下。
  民警耐心调解,为双方搭起一座“连心桥”,并且当起了“和事佬”,认真分析矛盾争议的焦点,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了解双方的需求后,民警从小区治理等多角度耐心解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引导双方要明确各自责任,物业公司要注重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业主的居住幸福感,业主要按时自觉缴纳物业费,有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避免长时间导致矛盾越积越深。
  经过民警多次调解和劝说,3月21日上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减免张某800元的物业管理费用,业主张某补缴两年的物业管理费2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民警提醒:作为物业公司,应坚持优质服务、诚信服务,作为业主,只有在物业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才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遇到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应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申诉,向物业主管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权等方式解决,而不是通过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导致双方激化矛盾,进而产生相关法律风险。(刘振伟 肖书鼎 何盼盼)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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