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同时,积极护航生态安全。8月17日,固县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使其回归自然。
当日上午8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固县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固县镇魏岗小学竹林附近发现一只猫头鹰雏鸟,遇到人也不飞。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出动,在现场发现一只黑白色绒毛的猫头鹰幼雏在竹林旁站着,咯咯直叫。民警走近它时,确实不会飞,瞪着眼睛四处看。民警经问询,附近居民并不知道该猫头鹰雏鸟是从哪里来的。民警综合分析判断,该只猫头鹰雏鸟很可能受伤或羽翼未丰不能飞行,如果不及时救助,雏鸟在没有任何保护下,会有生命危险。民警随即将这只猫头鹰雏鸟带回派出所,为其准备了食物和水,为其伤口消炎,悉心照顾,并随即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迷途时,请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妥善救助。(刘振伟 肖书鼎 闫高明)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