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法治中国 >法眼观察>正文

江苏南京高淳检察院邀约特别代表参与开放式检委会

2022-05-31 16:22 来源:《祖国》杂志

  “我认为,本案中2名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已主动缴纳复垦费用,并愿意积极配合修复耕地,同意对他们作相对不起诉处理”。5月27日,在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举行的开放式检委会上,4名应邀请前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就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继发表处理意见。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南京高淳区的刘某、赵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某村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取土,破坏耕地资源,数量较大,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刘某、赵某已预缴土地复垦费用100余万元。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委员及列席代表详细汇报了本案的案件来源、诉讼过程、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及争议焦点,并结合公开听证情况对本案的处理发表意见。

  在检委会委员听取报告、进行提问并对案件分别发表意见后,应邀列席检委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代表先后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意见。他们表示,通过查看涉案现场、参与检察公开听证和参加开放式检委会,深刻、直观地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有效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同时为检察工作的认真细致点赞。


  日前,高淳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赵某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据了解,为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检察委员会决策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南京高淳检察院将通过听证会、开放式检委会,持续探索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工作新模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圣坤 丁晓头)


责任编辑:赵娜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